凝聚奋进力量,书写时代篇章******
党员干部,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协调上下关系,维护社会长治久安,推进经济发展,保证工作落实的中坚力量。是实现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自我服务的“领头人”。志不求易者成,事不避难者进,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当肩负重任,能挑重担,争做令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干部。
培养较强的学习能力。只有不断加强政策理论学习,才能提高政治素养,这是新时代村干部强化自身素质、做好农村工作的重中之重。
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充分认识理论学习对指导工作实践的重要意义,带头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和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深刻领会精神实质,高度统一思想,不断提高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善于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到服务人民群众中去,贯彻到发展农村经济中去,真正做到理论与实际、学习与运用、言论与行动的统一,达到学用结合,学以致用的目的。
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站在服务人民的第一线,村干部只有不断加强学习,认清自己的责任,摆正自己的位置,勇于解剖自己,提高自己的素质,真心实意地尊重群众的意愿,充分发扬民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才能赢得群众信任拥护,才能凝聚奋进的力量,书写不负党、不负人民、不负时代的新篇章。
张涵
浙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现再突破******url:https://m.gmw.cn/2023-01/05/content_1303245052.htm,id:1303245052
在1月4日举行的第四届中国城市信用建设高峰论坛开幕式上,第四届“新华信用杯”全国信用案例暨信用应用场景优秀微视频评选结果正式公布,浙江24个信用案例和7个微视频入选并获最佳组织奖,信用案例入选数量居首位。
近年来,浙江省积极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创新探索,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手段,通过推进全省13个地区“信用+社会治理”试点工作,进一步发挥社会信用建设在服务民生中的重要作用,推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在“信用浙江”二十年发展历程中,浙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持续创新、不断完善,始终走在全国前列。目前,全省已有10个地区成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数量居全国第一。
信用立法是支撑信用体系有效运转的重要基础,也是确保各项信用机制有效落地的关键保障。刚刚过去的2022年,浙江杭州、宁波信用法治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杭州市社会信用条例》于2022年7月1日正式实施。2022年12月23日,宁波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宁波市社会信用条例》。
此外,2022年11月15日,杭州组织天津、三亚、海口、厦门、宁波、济南、郑州、榆林、黄石等地发展改革委(信用办)共同签署《十市城市信用建设战略合作协议》,通过推进建立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信用体系建设合作机制,加强信用信息共享、信用评价结果互认和应用场景共享,深化信用信息共享、监管共治、规则共建、应用共享、品牌共铸等方面的沟通合作,努力成为信用规范建设、守信联合激励、优化信用环境的合作样板。以上两项举措均获评《2022中国城市信用建设年报》中国城市信用建设年度十大成就。
中国城市信用建设高峰论坛是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全国性高端论坛,曾先后在杭州、福州和济南举办。此次中国城市信用建设高峰论坛以“信用筑基引领发展——让市场更有效让政府更有为”为主题,在广州、北京双会场举办。论坛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导,新华通讯社、广州市人民政府主办,新华社中国经济信息社、新华通讯社广东分社、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承办。(朱昕彦)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