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公布2019年全国十大自然灾害******
2019年我国自然灾害以洪涝、台风、干旱、地震、地质灾害为主,森林草原火灾和风雹、低温冷冻、雪灾等灾害也有不同程度发生。经应急管理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等国家减灾委成员单位会商核定,全年各种自然灾害共造成1.3亿人次受灾,909人死亡失踪,12.6万间房屋倒塌,农作物受灾面积19256.9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3270.9亿元。
2019年十大自然灾害
1.1909号超强台风“利奇马”
8月10日1时45分,“利奇马”在浙江省温岭市沿海登陆,登陆时中心附近最大风力为16级(52米/秒)。此后于11日20时50分在山东省青岛市沿海二次登陆,中央气象台13日6时对其停止编号。
据统计,超强台风“利奇马”是1949年以来登陆我国大陆地区强度处第五位的超强台风,共造成浙江、山东、江苏、安徽、辽宁、上海、福建、河北、吉林9省(市)64市403个县(市、区)1402.4万人受灾,因灾死亡66人,失踪4人,紧急转移安置209.7万人;1.5万间房屋倒塌,13.3万间不同程度损坏;农作物受灾面积1137千公顷,其中绝收93.5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515.3亿元。
2.6月上中旬广西、广东、江西等6省(区)洪涝灾害
2019年6月6日至13日,江南、华南北部等地出现持续强降雨天气过程。其中,湖南中南部、江西、浙江南部、福建、广西北部、广东中东部等地累计降雨超过100毫米,广西桂林和柳州,江西吉安、赣州、抚州和上饶,浙江衢州,福建南平、三明和龙岩,广东广州、河源、韶关等地部分地区250~400毫米,其中广西桂林最大降雨量832毫米,江西吉安758毫米。此次强降雨导致广西、广东、江西、浙江、福建、湖南等地遭受洪涝、风雹、滑坡、泥石流等灾害,造成上述6省(区)45市(自治州)249县(市、区)577.8万人受灾,91人死亡,7人失踪,42.1万人紧急转移安置,18.2万人需紧急生活救助;1.9万间房屋倒塌,8.3万间不同程度损坏;农作物受灾面积419.4千公顷,其中绝收60.2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231.8亿元。
3.贵州水城“7·23”特大山体滑坡灾害
2019年7月23日21时20分许,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县鸡场镇坪地村岔沟组发生一起特大山体滑坡灾害,滑坡方量约200余万方,造成近1600人受灾,43人死亡,9人失踪,700余人紧急转移安置,600余人需紧急生活救助;100余间房屋倒塌,2300余间不同程度损坏;直接经济损失1.9亿元。
4.四川“8·20”强降雨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
2019年8月19日至22日,四川盆地西部累计降雨量50~200毫米,成都、雅安及阿坝州、乐山、绵阳等部分地区达250~400毫米,成都大邑县和邛崃市、雅安芦山县局地418~567毫米。此次降雨时间持续较长,雨量较为集中,导致部分地区暴发山洪、泥石流灾害。灾害造成阿坝、雅安、乐山等9市(自治州)35个县(市、区)44.6万人受灾,26人死亡,19人失踪,7.3万人紧急转移安置,4.7万人需紧急生活救助;1000余间房屋倒塌,1.5万间不同程度损坏;农作物受灾面积14.8千公顷,其中绝收2.2千公顷;灾区部分公路、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受损严重,直接经济损失158.9亿元。
5.7月上中旬长江中下游洪水
2019年7月3日至17日,长江中下游地区连续遭受2轮强降雨袭击,其中,7月3日至10日,南方出现入汛以后最强降雨过程,江西萍乡(497.3毫米)、峡江(461.4毫米)、湖南耒阳(396毫米)、衡东(348.4毫米)4站连续降水量突破历史极值。长江干流九江至大通河段和鄱阳湖、洞庭湖以及多条支流发生超警戒水位洪水,其中湘江发生超过50年一遇的特大洪水。灾害造成安徽、江西、湖北、湖南4省31市(自治州)196县(市、区)1031.9万人次受灾,37人死亡,3人失踪,114.9万人次紧急转移安置;2.1万间房屋倒塌,2.2万间严重损坏,7.4万间一般损坏;农作物受灾面积776.9千公顷,其中绝收171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324.3亿元。
6.南方地区夏秋冬连旱
2019年5月份以来,受持续高温少雨天气影响,土壤失墒严重,江汉、江南部分地区发生夏秋冬连旱,尤其是7月下旬以来,湖北、江西、安徽平均降水量较历史同期偏少六成以上,湖南累计降雨较历史同期均值偏少5成以上。据统计,干旱灾害造成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6省67个市(自治州)387个县(市、区)3263.5万人受灾,677.6万人因旱需生活救助,其中295.3万人因旱饮水困难需救助;农作物受灾面积3310.1千公顷,其中绝收475.1千公顷;饮水困难大牲畜11.2万头(只);直接经济损失189.9亿元。
7.四川长宁6.0级地震
2019年6月17日22时55分,四川省宜宾市长宁县(北纬28.34度,东经104.9度)发生6.0级地震,震源深度16千米。此后又相继发生4次5级以上余震。地震灾害造成四川省宜宾、乐山2市16个县(市、区)35.9万人受灾,13人死亡,9.5万人紧急转移安置,3500余间房屋倒塌,22.3万间不同程度损坏,直接经济损失56.2亿元。
8.四川木里“3·30”森林火灾
2019年3月30日18时26分,四川省凉山州木里县发生森林火灾。3月31日下午,四川森林消防总队凉山州支队指战员和地方扑火队员共689人在海拔4000余米的原始森林展开扑救。扑火行动中,受瞬间风力风向突变影响,突发林间可燃气体爆燃,造成27名森林消防指战员和4名地方干部群众牺牲。
9.山西乡宁“3·15”滑坡灾害
2019年3月15日18时10分许,山西省临汾市乡宁县枣岭乡卫生院北侧发生山体滑坡,致卫生院一栋家属楼(6户)、信用社一栋家属楼(8户)和一座小型洗浴中心垮塌,造成100余人受灾,20人死亡,100余人紧急转移安置,近100间房屋倒塌,直接经济损失2100余万元。
10.青海玉树等地雪灾
2019年初,青海省玉树州连续出现12次明显降雪过程,降雪量、强降雪天数达到当地历史同期最多,降雪日数为历史最多年,造成持续性积雪,最大积雪深度达22厘米,造成大量牲畜死亡,玉树、果洛部分乡镇道路中断。雪灾造成玉树、果洛、海西3自治州13个县20.7万人受灾和需紧急生活救助,5.3万头(只)牲畜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1亿元。(总台记者 崔世杰)
@劳动者 岁末年初求职换岗须慧眼辨“坑”****** @劳动者 求职换岗须慧眼辨“坑” 岁末年初,不少劳动者开始谋划新一年的工作,互联网招聘网站浏览量也开始增多。“保障就业”“高薪就业”的承诺可信吗?“工资没发,先交了一堆‘工杂费’”这事儿靠谱吗?招聘广告上的工资数额与实发工资不一样怎么办?近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典型案例,提醒劳动者求职应聘时,小心入坑。 岗前培训变成“培训贷” 徐某利用其经营的某软件公司、某信息公司,虚构招聘员工事实,在多个互联网招聘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主动邀请求职者进行面试,并虚假承诺高薪,后提出需要岗前培训,诱骗求职者签署培训协议,收取培训费用。徐某以保障就业为诱饵,使用签订培训及安置上岗协议的手段,诱骗应聘者贷款参加其公司的有偿培训,骗取应聘者贷款共600余万元。徐某因犯合同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 实践中,个别不法分子通过公司化运作、采用“招转培”模式等虚构招聘事实,诱骗劳动者贷款参加所谓的培训,骗取求职者缴纳手续费、培训费、违约金等费用。法官提醒,劳动者应理性对待用人单位招聘过程中的承诺,慎重对待各类“培训贷”。在发现被骗后,应第一时间报警,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未上岗先交钱 2019年5月至7月间,邱某伙同刘某、张某等人,在北京市丰台区某大厦租用办公室,通过招聘网站以“某某集团”名义发布虚假招聘信息,诱骗应聘者来公司面试、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通过设置考试、考核等环节“刷人”,以收取被害人培训费、服装费、门禁卡费、违约金、烟钱等理由骗取应聘者钱财涉案金额8万余元。邱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假招工的方式,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已构成诈骗罪,最后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二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以各种名义向劳动者收取一定数额的钱款或财物,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法官提示,劳动者需擦亮双眼,对用人单位巧立名目收取费用的行为勇敢说“不”,并可向人社部门投诉。遇不法分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假招工方式骗取财物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招聘广告不等于劳动合同 杨某自2019年9月2日入职某石化公司工作,其间某石化公司未为杨某缴纳社会保险。2020年3月11日,杨某以某石化公司未缴纳社会保险、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提出辞职。杨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某石化公司支付劳动报酬差额37800.95元、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的经济补偿金10400.47元等。劳动仲裁部分支持其诉求后,杨某不服起诉到法院。 双方争议焦点为杨某的月工资收入。某石化公司提交2019年9月2日的劳动合同一份,其上约定月工资为3500元,杨某对该劳动合同的真实性不认可,主张其月工资为8500元,并提交招工简章原件及网站截图予以证实。某石化公司对上述证据的真实性不认可,认为无用人单位公章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系单方证据,薪资待遇应按双方劳动合同的约定。 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劳动合同加盖某石化公司的公章,并有杨某的签字手印。经法院释明,杨某不申请笔迹鉴定,也未就该合同存在欺诈提供证据予以证实。用人单位的招聘广告在法律上只是一种要约邀请,并不具有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故杨某主张以月工资8500元的标准计算工资差额及经济补偿金,法院不予支持。法院最终按照3500元的标准判决某石化公司支付杨某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募集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等为要约邀请。如其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可以构成要约。 法官介绍,劳动者若要用人单位兑现招聘广告中的承诺,应该要求用人单位将招聘广告中的内容写入劳动合同中,以便维权时提供相应依据。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劳动者应关注薪酬发放、社保缴纳等涉及自身重大利益的事项,是否与用人单位最初承诺一致,如不一致应及时与用人单位交涉,并注意保存相关证据,通过法律手段及时维权。 周倩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